【重要提醒】在系统正式投入使用(开放给会员使用)之前,需要先维护好“运单设置”中的各类参数设置。
会员提交运单页面的所有下拉选项,均在此进行设置。
1)在“运单设置”—“仓库设置”页面,点击“添加”“删除”及 铅笔图标,可分别进行 仓库 的增加、删除及编辑等操作。
2)点击 仓库列表-是否启用栏 中的图标,当图标为“绿色勾”时,表示该仓库地址已在会员中心启用,所有与其关联的设置均已生效;反之,则为未启用、未生效。
【注】仓库地址与会员编号(即收件代号)绑定,为每个会员生成唯一的收件标识。
规范商品单位的填写,主要是为了保证清关数据的准确性。
在“运单设置”—“商品单位”页面,点击“添加”“删除”及 铅笔图标,可分别进行 商品单位 的增加、删除及编辑等操作。
商品单位设置好以后,系统会在“运单管理”—“运单审核”页面调入此处设置的商品单位,以便管理员填写商品明细时选择。
系统提供两种添加国家地区的方式:
1、手工单个添加
1)在“运单设置”—“国家地区”页面,点击“添加”按钮。
2)在打开的页面填写 地址名称、邮编,点击“提交”。
2、批量导入
1)在“运单设置”—“国家地区”页面,点击“模板下载”,按照模板的格式在Excel上填写好数据。
2)Excel表格制作好后,点击“Excel”按钮打开文件,然后点击“批量导入”按钮上传文件。
【注】国家地区创建好以后,需要选择地区或填写地址的表单,系统会直接调取这里的数据以供选择。
1、添加、删除、修改发货渠道
在“运单设置”—“发货渠道”页面,点击“添加”“删除”及 铅笔图标,可分别进行 发货渠道 的增加、删除及编辑等操作。
添加、编辑发货渠道时,需要选择计费类型,并填写发货渠道、体积转换重量、重量转换体积、(渠道)服务介绍等信息。
如果需要立即启用该渠道,可在“是否启用”的下拉菜单选项中选择“是”。
【特别说明】
①计费类型:分为国家、省份、城市、区县,根据客户填单收件地址与计费类型匹配。
②体积转换重量(材积除):主要应用于按重量计费的空运、专线、小包,一般设置5000、6000。
③重量转换体积:主要应用于按体积计费的海运,一般设置400、500。
在“运单设置”—“发货渠道”页面,添加“发货渠道”以后,还需要对各渠道的 运费 及 运费成本进行设置。
1)在“运单设置”—“发货渠道”,点击 发货渠道列表中的 运费栏 及 成本栏 的“设置”。
2)在“运费设置”或“运费成本设置”页面,点击“添加”“删除”及 铅笔图标,可分别进行 运费 或 运费成本 的增加、删除及编辑等操作。
添加、编辑 运费或 运费成本时,需要选择发货渠道、会员分类及地区,并填写起始重量、终止重量、首重、首重价格、续重、续重价格、操作费等信息,页面如下:
【注】运费及运费成本必须全部设置好后,系统才能准确调取发货渠道,并进行运费计算。
运费设置参考说明:
计费模式 |
目的国家/地区 |
起始重 |
终止重 |
首重 |
首重价格 |
续重 |
续重价格 |
附加费 |
固定运费 |
如:目的国家为美国,0-5公斤,统一固定运费100元计费,每单加收20元挂号费。 |
|||||||
美国 |
0 |
5 |
0 |
100 |
1 |
0 |
20 |
|
首重续重 |
如:目的国家为英国,5-20公斤,首重2.3公斤50元,续重1.2公斤20元计费 ,无其他附加费。 |
|||||||
英国 |
5 |
20 |
2.3 |
50 |
1.2 |
20 |
0 |
|
重量单价 |
如:目的国家为澳大利亚,20公斤-100公斤,按每2.7公斤 50元计费,每单加收100元燃油附加费。 |
|||||||
澳大利亚 |
20 |
100 |
0 |
0 |
2.7 |
50 |
100 |
1)在“运单设置”—“增值服务”页面,点击“添加”“删除”及 铅笔图标,可分别进行 增值服务 的增加、删除及编辑等操作。
1)添加“增值服务”以后,点击 增值服务列表 的 修改设置栏 或 是否特殊(固定)栏 中的图标,可对增值服务的 是否可价格修改 以及 是否必须购买 进行开关设置。
修改设置:即“管理员在审核运单时,是否可以修改价格”。如果打勾,表示管理员在审核运单时可以修改价格;否则,表示不可以修改价格。
是否特殊(固定): 即“是否固定会员必须购买该服务”。如果打勾,表示必须购买该服务;否则,表示未固定,可选择买或者不买。如果打勾,那么在会员提交运单或管理员审核运单时,该项服务会默认选中,并且不能取消选择。
上图“增值服务”列表中存在的4种情况,会有以下区别:
区别 |
会员(提交运单时) |
管理员(审核运单时) |
第①种情况 |
显示此处设置的价格,会员可勾选是否需要该服务 |
不可修改价格,管理员可勾选是否需要该服务 |
第②种情况 |
显示此处设置的价格,会员可勾选是否需要该服务 |
可修改价格,管理员可勾选是否需要该服务 |
第③种情况 |
显示此处设置的价格,(系统强制选中)必须购买该服务 |
不可修改价格,(系统强制选中)必须购买该服务 |
第④种情况 |
显示此处设置的价格,(系统强制选中)必须购买该服务 |
可修改价格,(系统强制选中)必须购买该服务 |
【注】如果不需要做特殊控制,一般按照第①种默认的设置即可。
在“运单设置”—“包装方式”页面,点击“添加”“删除”及 铅笔图标,可分别进行 增值服务 的增加、删除及编辑等操作。
【注】管理员在审核运单-录入包裹信息时,可根据实际包装情况选择对应的包装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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